报名条件与办法
第七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3月18日。
第八条 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P等)或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余科目学考均须合格。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取其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
第九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对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上传相关材料,考生无须递送纸质材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3.上传材料具体如下(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可直接在报名系统内填写。
第十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复审阶段发现的,取消考核成绩;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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